為統一執(zhí)法程序,規(guī)范執(zhí)法行為,保障行政執(zhí)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,特制定執(zhí)法規(guī)范用語指引。
本指引包括行政檢查、行政強制或證據保全、行政處罰三部分。
一、行政檢查
(一)執(zhí)法預備事項
1.表明身份。你好,“我是××單位執(zhí)法人員××,執(zhí)法證號××,這是我的執(zhí)法證件(出示證件)。”
2.告知執(zhí)法檢查事項。“按照檢查工作計劃安排(或因群眾舉報),我們將對你(單位)進行檢查并了解有關情況,你應該配合調查,如實回答詢問和提供材料,不得拒絕、阻礙、隱瞞或者提供虛假情況。”
3.告知權利。“如果你(單位)認為調查人與你(單位)有利害關系,可能影響公正處理,可以申請回避,并說明理由。”;“你有權對本次調查詢問提出陳述、申辯”。
(二)現場執(zhí)法檢查
1.要求對方介紹情況。示例:“請介紹一下你單位關于本次執(zhí)法檢查內容開展的相關工作情況。執(zhí)法檢查中,我們將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要求,確保本次執(zhí)法檢查透明、規(guī)范、合法、公正”。
2.要求對方提供有關資料時,應清楚告知所依據法律.法規(guī).規(guī)章及所要檢查的資料名稱。示例:“根據《XXX法》第XXX條規(guī)定,請你提供XX證照(執(zhí)照、許可證、資質證書、人員證件及其他有關文件等資料),對涉及你單位商業(yè)秘密的,我們將依法為你單位保密,請予配合”。
3.制作《現場檢查筆錄》和《詢問筆錄》,應要求當事人簽字確認。示例:“這是《現場檢查筆錄》和《詢問筆錄》,請仔細核對,如無誤,請在此處簽字確認”。
如遇到當事人有不識字或其他閱讀障礙時,應當場將《現場檢查筆錄》和《詢問筆錄》內容宣讀給當事人聽,并注明情況。如果沒有異議,請當事人捺印。如遇當事人拒絕在有關執(zhí)法文書上簽字,應告知拒絕簽字后果,并注明情況。示例:“請你在文書上簽字,如果你拒絕簽字,我們將記錄在案,并依法處理”。
4.發(fā)現違法行為或者隱患,可以當場糾正的,應當予以當場糾正。示例:“現在請按照規(guī)定停止XXXXXX活動”。
5.當事人妨礙公務時,應告知對方不得妨礙公務,并告知具體法律后果。示例:“請保持冷靜!我們是×××局執(zhí)法人員,正在依法執(zhí)行公務,請你予以配合。如果你(單位)繼續(xù)拒絕我們監(jiān)督檢查的,根據《XXX法》第XXX條,我們有權對你單位處以XXXX的罰款”。
如果有以暴力.威脅方法阻礙執(zhí)法人員依法執(zhí)行公務的,應告知當事人法律后果。示例:“若你繼續(xù)以威脅方法阻礙我們執(zhí)法,將有可能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七條,涉嫌妨害公務罪,會受到刑事處罰”。
(三)檢查后程序
1.如發(fā)現的問題需整改,應向被檢查人(單位)說明。示例:“對你檢查后發(fā)現了×項違法行為,我局現依法下達《責令改正通知書》(現場送達《責令改正通知書》),你(單位)應當按照《責令改正通知書》上的時限要求依法進行整改。請你(單位負責人)確認,如無異議,請簽字”。
2.決定對違法行為適用簡易程序并當場收繳罰款時,應準確無誤地告知繳納罰款的依據和具體數額,并當場向當事人開繳由省財政部門統一制發(fā)的罰款收據。示例:“這是您的票據,請核對”。(注:適用行政處罰簡易程序,決定當場處罰的,需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.理由和依據,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,制作決定書并由當事人簽字確認。此部分內容可參考第三部分行政處罰。)
二、行政強制或證據保全
1.根據情況,需要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,應當場告知當事人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.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。示例:“經檢查,你(單位)有×××現狀(違法行為),違反了《××××》第×條第×款(項)規(guī)定,根據《××××》第×條第×款(項)的規(guī)定,我局現決定采取××強制措施,在此期間,你(單位)不得銷售、轉移、損毀、隱匿上述財物”;“××同志(職務),這是我們制作的《查封(扣押)通知書》與《財物清單》”。
2.查封、扣押涉案物品時,應當會同當事人對擬查封物品的具體情況認真清點核實和確認。示例:“按照《查封(扣押)通知書》與《財物清單》的內容,請仔細清點核實和確認。核對無誤,請你在《送達回證》上簽字確認”。
3.當事人對行政強制措施有爭議時,應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救濟權利。示例:“如果你對我局查封扣押決定有異議,請你在接到《查封扣押決定書》之日起60日內向×××人民政府或者×××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向×××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,復議和訴訟期間不停止本決定的執(zhí)行,法律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”。
4.因案情重大、復雜,需要依法延長查封扣押期限的,應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,制作《延長查封扣押期限決定書》并送達當事人。
5.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,經本局負責人批準,可以先行登記保存證據。示例:“為查清××事實,×××為有關證據,我們將依法對×××物品進行登記保存,請予以配合。這是《先行登記保存證據通知書》及《財物清單》,請仔細核對,如無誤,請在此處簽字”。
三、行政處罰
1.調查取證時,調取原始憑證有困難的,可以調取復印件,并要求出具證據的單位或個人簽名或者蓋章。示例:采取抽樣取證的,應仔細核對,并要求被抽樣取證單位現場負責人簽名,制作《抽樣取證記錄》。示例:“你好,依據《××法》第××條規(guī)定,我們對你單位的××××進行抽樣取證。這是《抽樣取證記錄》,請你核對后,在此處簽名”。
2.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之前,應向當事人告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.依據.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等。示例:“現查明,你(單位)存在×××行為,違反了《××××》第×條第×款(項)規(guī)定,根據《××××》第×條第×款(項)的規(guī)定,我局擬作出××的行政處罰。這是《行政處罰告知書》(或《聽證告知書》),請你簽收。如果你沒有閱讀能力,我們可以向您宣讀。”
3.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的,應制作《陳述申辯筆錄》,要求當事人簽字確認。示例:“我們就××一案聽取了你(單位)的陳述申辯,這是《陳述申辯筆錄》,請仔細核對,如無誤,請在此處簽字”。
4.符合聽證程序的,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,應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。示例:“如果你對我局擬作出的本次行政處罰決定有異議,請你在接到本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向我局提出聽證申請。逾期不提出申請的,視為放棄聽證權利”。
5.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之后,應向當事人告知違法事實.處罰依據.處罰決定和依法享有的救濟權利,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;當事人不在場的,應當在7日內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或者其他的法定受送達人。示例:“經查實,你(單位)有×××行為,違反了《××××》第×條第×款(項)規(guī)定,根據《××××》第×條第×款(項)的規(guī)定,我局現作出×××的行政處罰決定。這是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,請你在《送達回證》上簽字確認”。
6.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有爭議時,應告知權利救濟途徑。示例:“如果你對我局本次行政處罰決定有異議,請你在接到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之日起60日內向定州市人民政府或者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廳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向×××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”。
7.當事人要求減免處罰時,應說明無法滿足對方要求的原因。示例:“對不起,我們這是按××××的規(guī)定處理,我們無權對你的違法行為減免處罰,請你諒解”。
8.當事人拒收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時,應明確告知拒絕簽字后果。示例:“××同志(職務),由于您拒絕簽收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,現在,我們按有關規(guī)定將文書留置送達,并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”。
9.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后,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.不提起訴訟,也不履行有關行政處罰決定,應催告當事人履行并送達《催告通知書》,告知履行內容.期限和后果。示例:“我局于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對你(單位)作出的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,你(單位)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也未按規(guī)定履行,現向你(單位)進行催告,請你(單位)立即履行××××行政決定。如你(單位)不履行,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(zhí)行”。